【新华报业网】大分量商品频现带火代购分装行业,“拼多多”转售背后小心有风险

发布者:唐瑭发布时间:2024-03-15浏览次数:161

近日,家住南京江北一小区的陈曙发现,自家楼下的一家小店门口放上了“某超市商品代购和分装”的小型广告牌。在店内,不仅有一块块分装好的榴莲千层、抹茶蛋糕、伯爵瑞士卷、麻薯等食品,还有被分装成小盒的“商超专供水果”、糖果等。单价低、分量小、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某大牌仓储式会员超市的“网红产品”,让不少顾客慷慨解囊,代购、分装商品的生意日渐火爆。

分装售卖 赚你钱“没商量”

走进店内,陈曙看到,有两三个小区的邻居正在选购商品。“这个仓储超市的商品品质不错,就是需要办会员才能进入,而且离家远,有代购也不错。”一名顾客表示。因为商品没有标价,在拿起一盒分装后的智利进口西梅走到付款处时陈曙才知道,这一盒卖16元,里面只有8颗。见陈曙正犹豫,店主赶紧说:“这种特供西梅超市一大盒卖40元,30颗左右,如果整盒购买加8元代购费就够了。我们卖分装也就赚点零头……”

陈曙半推半就付完款后,店主热心提醒可以加入微信群购买。进入商家微信群后,陈曙发现,小区的很多邻居已经入群,群内不停地弹出“接龙”产品购买。回到家后,陈曙算了一笔账,仅一盒西梅,如果整盒代购商家可以赚取8元代购费,而分装后商家盈利额直接翻倍。吃着甜中泛酸的西梅,陈曙心里很不是滋味。

微信群内售卖的分装产品


除了超市的大分量食品分装销售火爆外,大牌化妆品的分装小样销售量也居高不下,不少网店宣称月销售量过万。在“美妆达人”杨扬看来:“遮瑕膏、香水和眼影这类化妆品,正装一买就是一大盒,可能没用完就过期了,买分装是性价比之选。”

社交媒体平台上,不少分装转售商家会主动发布自己分装化妆品的过程,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杨扬以眼影为例介绍,目前眼影的分装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切”,即在正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切分,切分后的眼影会被原样放置到分装盒内;还有一种是“手压”,即在正装眼影色块中挖取一定重量的眼影粉,并由店家手工重新压盘。

比如,市场上某高端眼影每盒为10克,官方旗舰店价格为800元一盒,免税店价格折后不到500元,而2.5克原切分装的眼影价格约为90—185元不等,手工压盘则价格更低,0.6克的售价仅不到30元。“看上去商家仿佛赚的也就是个辛苦钱,但不得不防的是,可能会有一些‘小作坊’为了节省成本,真假参半销售或者购买临期化妆品进行分装,这样一来,一盒眼影的利润就很可观了。分装行业‘水很深’,单从价格来看很难看出真假。”

食品安全需关注 或涉嫌违法

代购分装产品销售火爆,背后也暗藏着风险。“一般而言,正规食品分装应在无菌车间,很明显很多分装商没有这样的条件。消费者购买时,也不能确定商品日期和储存条件、储存方式。”扬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饶胜其博士告诉记者,“如果吃坏肚子,应该是去找分装商还是某大型商超呢?”

饶胜其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于分装生产行为,若经过二次包装的食品标签缺少了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重量等产品基本信息,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熊樟林表示,食品分装易出现二次污染,应认定为食品生产行为,需要依法取得相应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分装转售行为可能会涉嫌商标侵权。此前,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就曾因擅自分装化妆品,且无中文标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余元,并没收包装材料。

其实,不少消费者对于分装商品也有不少担忧。“社交媒体上的分装视频看上去都挺干净的,流程也很规范。全程戴着一次性手套,分装工具也用酒精消毒过,但现实是不是这样操作就不得而知了。”杨扬透露,她曾在几家不同网店购买过分装眼影,但收到后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压盘压得很松,还没用就洒了;有的和正品相比质地和味道不太一样。当被质疑是否正品时,部分商家解释,分装过程承诺全程消毒,但为了方便重新压盘,他们会在眼影粉里加一点酒精,原则上并不影响使用。

商超应提供更细化服务 市场监管要跟上

“分装产品火爆的背后,反映出消费者需求变化和市场适应性。”南京理工大学经管学院企业管理系教授周小虎表示,食品分装转售行业的出现的确填补了市场的空缺,满足了那些只需少量食品的消费者的需求。

在普通小家庭中,很多消费者购买大包装商品看中的更多的是性价比。但是,商超是否可以提供小份的商品供消费者选择呢?对此,在无锡工作的白领张迪深有感触。“大分量的包装的确会便宜不少。比如鸡胸肉,买十个一装的大份,单个价钱会比在家门口超市单买一块便宜近2块钱。不过,如果10个一盒的麻薯和5个一盒的麻薯单价和品质相等,我肯定还是会购买5个的,毕竟真的吃不完,扔了太浪费。”

饶胜其表示,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即使购买了大分量包装的食品,也会尽量在保质期内吃完,对于动辄五六个甚至十几个一盒的蛋糕等高油高脂高糖类食品,短时间内容易给消化道造成负担,引起肥胖,长期如此影响身体健康。很多人甚至会过了保质期后继续食用。如果扔掉吃不完或过期食物,这无形中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大家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追求一时的实惠。”

“从商超等企业的角度来说,更要注重分层销售和细化服务。比如,如果很多社区类超市也跟风销售大包装食品,可能会丧失不少目标客户。一些大型的仓储式超市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方案,一旦出现问题影响的是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在周小虎看来,市场监管更加重要,对于一些新型营销方式监管要“跑”在风险前面。

“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体系中,没有直接针对分装转售行为的相关规定。”熊樟林告诉记者,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则部分的第二百零四条中,曾经对“食品分装”行为下了一个定义,但该条款最终没有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也反映出立法上对于食品分装行为的认识还不够成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叶真 谢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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