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周年之际,由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司法局、玄武区人民法院、金陵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共同举办的“‘开学第一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在金陵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报告厅举行。
“我们为什么要进行长江大保护?”宣讲会开始,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员额法官赵佳用问题引发了同学们的思考。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保护淡水资源”“保护鱼类”“长江是很多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保护生态系统”……赵法官对同学们的回答表示赞赏。
赵法官介绍,曾经由于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上游水土流失严重,中下游湖泊萎缩、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揭开长江保护的新篇章。
随后,她还介绍了玄武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讲述审判时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的部分经典案例。她说,玄武法院环境资源庭自设立以来,受理各类环资案件共计664件,审结595件,支持赔偿总金额超5亿元,追究生态环境赔偿责任效果显著。玄武法院还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贯彻长江保护法 共同守护母亲河”长江保护系列活动,现场增殖放流,对于促进长江珍稀鱼种种群数量恢复、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具有积极意义。她提醒同学们如果要放生,要注意放生的时间和地点、放生的效果和放生的品种。最后,她呼吁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水域生态,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共同努力。
南京市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处姜贺介绍,长江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为长江流域量身定制,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流域的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年来,一系列制度规定落地生根,为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金中附中的同学们每天生活在江心洲的校园里,一定对长江有着更加浓厚的感情,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让大家对长江保护法有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增强保护长江的使命感、责任感,用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
金陵中学附属初级中学非常重视培养学生长江保护的意识。学校副校长刘浩介绍,自学生开学以来,相关的活动已经先后开设了4-5场,其中包括开学时“探秘江岛”的系列活动,带着学生了解江岛的过去和共探江岛保护;学校还邀请到了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工程师、南京守望自然科普中心的张燕宁教授和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薛滨教授来学校给同学们做讲座,在同学们心中埋下保护长江的种子。同时,生态教育也是建校底色,围绕这个主题,学校举办了板报评比、作文故事竞赛、生态制作等活动。寒假里也要求同学们做好垃圾分类、向家人科普长江保护知识等。
见习记者 王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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