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领航丨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发布者:唐瑭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76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要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把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供了科学指南。

科学认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最新理论成果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困扰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一大难题。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其内在的统一性,认为二者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矛盾思维中去权衡和选择。比如,认为资本主义是一个有效率但缺乏公平的社会,或者认为社会主义虽然能够体现公平但效率比较低下,这些不免造成了对效率与公平的误解。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创造性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的、历史的统一,这对于更好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好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具有重大意义。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面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普遍贫困状态,我们党就确立了发展商品经济、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政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提出要“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明确确立了发展市场经济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这些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推动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矛盾日益加深、不和谐因素逐步累积等一些问题,这些都要求我们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平问题。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要“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从而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规律和更好实现分配正义的把握更加深入。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我们党对正确把握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进一步提出“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的重要思想,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历史性探索效率与公平关系的系统总结。其中,“相兼顾”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的根本方法,即既要经济发展,也要社会公平,不能顾此失彼;“相促进”突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即公平应以效率为前提和基础,以效率促进公平;效率又要以公平为目的和动力,以公平促进效率;“相统一”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原则,即必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以“双轮”整体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力发展。这一重要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正确把握效率与公平关系作出的科学阐释,是我们党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最新科学指南。

统筹促进经济增长与分配公正的统一

从政治经济学视角看,效率与公平问题的核心是经济问题,关键是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分配公正的关系,既要创造更高的效率,不断做大“蛋糕”;又要更加注重公平,更好地分好“蛋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决定分配,先有生产,才能有分配。与分配、消费相比,生产是第一位的。换言之,经济的稳步增长是收入分配不断得以改善的前提与基础。正因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教育、医疗等领域涉及公平公正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没有经济较快的持续的增长,就不可能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更不用说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要不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避免出现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两极分化等社会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的稳步增长、效率的不断提高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提升社会发展水平,但若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收入分配的公正性,则极易造成贫富差距扩大和严重的两极分化,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在稳定持续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推动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维护好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所占比重,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切好分好“蛋糕”,有效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使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持续完善市场机制,激发更多要素活力,调动一切创新源泉,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契机,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形成,进一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切实加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

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价值追求。因此,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一个政治问题,科学的制度性安排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重要保障。比资本主义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为此,新时代新征程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以确保既能够最大限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又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进社会福祉,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

从社会保障制度来看,基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应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确保每个人公平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就需要通过建章立制不断打破藩篱,畅通公平公正的社会上升渠道,让全体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为大多数人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来增收致富创造条件,为普通人通过勤劳奋斗改变命运畅通渠道,从源头上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以能够满足最低生活的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为核心的利益分享机制和补偿机制;制定实施既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率,也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保证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均在宪法与法律的规范下顺利落实,让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从而夯实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制度根基。

从司法制度看,“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承担着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功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推动司法公开,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快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通过完全透明的司法为人民群众创造触手可及的正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3-2-28【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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