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省检察院邀请高校院所专家学者座谈 加强检校合作 共推改革发展

发布者:翟梦杰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355

2016-12-23 【江苏法制报】第A01版


    本报讯(记者 宋世明 通讯员 梁爽)12月22日,省检察院邀请15位省内高校院所专家学者举行座谈,听取学界意见建议,共议检校合作话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参加座谈,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通报了2016年江苏检察工作情况。


    南京大学法学院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多年来参与基层检察院司法实践,见证了江苏检察的发展进步,他建议增强教育培训系统性,向基层干警倾斜,科学设置考核标准,体现检察官的主体性,以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充分肯定江苏检察反腐工作,认为面对中央新要求,检察机关还可以“管得更宽、管得更严、罚得更重”。她同时建议立足江苏经济特色,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视对非公经济的同等保护。


    河海大学校长助理邢鸿飞教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学立教授均表示,各类新型案件的出现,对检察机关业务能力、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传统刑事检察要继续提升,对民商案件、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更要加强,民行检察官不能比法院弱,这样才能分庭抗礼。但同时对新拓展的监督领域要慎重用权,不能盲目扩张,要脚踏实地,实实在在。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在全国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学者们对此非常赞赏。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敏建议下一步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益、探索公益诉讼上重点放在提起诉讼之前,督促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有效作为,减少和预防公益损害行为发生。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太高教授则建议江苏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面探索江苏经验,推动制度发展。


    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龚俭教授,省人大代表、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图像与媒体系主任、南京台联副会长吕凤显,人民监督员、南京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孔令东,南京医科大学法医系主任王建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尤春媛副教授分别就信息安全、检察文书与流程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几位专家学者中,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张波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秦宗文副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刘磊副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晋海都曾经或正在检察机关挂职,他们结合实际谈了检校合作的感受和想法。


    认真听取了专家学者的发言后,刘华说,各位学者有备而来,结合各自专业谈了检察培训、课题研究、检察改革与业务建设等话题,为江苏检察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挂职的专家学者的加盟给检察机关带来新理念好做法,对此表示感谢。


    刘华说,听了大家的发言,我们的工作值得改进的有两个方面:一是知识更新问题。观念陈旧、知识老化,这个问题在一定层面上比较突出,感同身受,也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作了改进,但还是短板,计划的科学性,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还有改进的空间。与专家学者的合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专家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吸收消化改进。二是我们的短板,即民行部门监督能力提升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是以后需要强化的两项重要业务职能,明年将邀请民事行政专家到检察院来,集中讨论如何把这项工作开展好。


    刘华提出三个方面的问题,希望专家学者们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一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特点和作用;二是认罪认罚问题;三是以审判为中心的问题。


    刘华说,检察机关的本职工作是司法办案,在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在人才积累方面不擅长、有短板,非常需要专家学者提供智力支持。今后检察机关一定要多听大家意见,加强检校合作,共推江苏检察机关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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