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维护路权”还是路怒?

发布者:翟梦杰发布时间:2016-03-26浏览次数:186

2016-03-22 【新民晚报】


   “撞翻强行变道车”是维护路权的说法,有理没理?3月5日网络传播的一条视频引发的讨论不断升级。视频上,广东东莞一辆变道的轿车被撞翻后,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锦湘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已撞过7辆车”,不过交警调查确认他只是在吹牛。

  “唐先生‘没有故意撞车嫌疑’。”

  ——东莞交警部分发布的调查结果认为。在此类案件中,鉴定当事人是否有意为之,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在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这就意味着即使一方违章,但如果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那则由另一方负全部责任。


  “事情重来,我依然是选择我这边安全避让,我只是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路权而已。我只是正常行驶,他过来是他自己的事,你能过去就过去,不能过去就千万别过来,仅此而已。”

  ——车主唐锦湘在接受采访时说。


“自认故意还需有其他证据来固定。仅仅靠视频和车主的说法,还不能下判断。从目前交通事故的产生来看,还是民事,其他可能称不上。在民事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区分故意和过失。在那种情况下,按照交通规则,路权是后车。这有一个因果关系问题,除非前车变道过来,后车很远就扑上去。视频中显示,也不存在这种情况。”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说。


  “一脚刹车,犯了错的前车也许会少了惩罚一走了之,可也不会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这后车是对还是错?符合法理就一定是对的吗?又或者,这是另外一种更大的恶?”

  ——央视主持人白岩松


  “那些说后车不尊重生命的人,前车变道才是不尊重生命好吗?如果后车急刹车,后面的车追尾也会造成人财损失,这个责任由谁来承担呢?该讲法律的时候,别讲情。”

  ——网友黑凤梨COCO


  “前车肯定不值得同情,但是后车这种行为赢得网上一片赞扬,也太可悲。”

  ——网友晓龙


  “很多事故都是因为乱变道,如果后车是新手司机还不知道路死谁手。”

  ——网友新晖雄鹰


  “尊重生命是属于道德范畴的,前提是遵守规则。如果他没有违背规则,就不会产生生命的问题。有规则首先遵守规则。规则是一个外在的要求,一般规则也是明确的,基本上大家都在一个明确的规则下生活。用道德判断往往会陷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而对规则的遵守是最基本的要求。”

  “这个问题和以前讨论的‘行人撞了白撞’是两个问题。因为这是两辆车,同等的状态下。对尊重生命的判断,我觉得不属于这件事的核心问题。”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


  本栏编辑 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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