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刘艳红,一张靓丽的法学成绩单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2684

2014-05-05 江苏法制报(第06版)

 


  全国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表彰大会于5月4日在北京召开,成功当选的江苏青年女法学家刘艳红赴会接受表彰。

  刘艳红,1970年出生于湖北武汉,200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主任会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等。其法学研究成果丰硕,为省政府“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成为省“333高层次人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并获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殊荣。

  □本报记者 陶恩晋

  

  一个法学家,一个年轻的法学家,一个年轻的女法学家……如果这样描述的话,前不久当选为江苏省第三届“优秀青年法学家”、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她,在名字前面不知可以贴上多少个标签。那么,这一张张的标签背后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呢?本报记者专程前往东南大学,采访了该校法学院院长刘艳红。

  她,成就一段佳话

  刘艳红出现在眼前时,记者委实有些吃惊。说实话,一提起法学家,人们心中大抵会出现一个满是学究气的形象,而刘艳红一路笑着走过来,出人意料的年轻、时尚,多年的治学,不仅没让她变得暮气沉沉,反而让她蜕变出一种难得一见的清逸气质,或许正应了那句话——腹有诗书气自华。

  刘艳红是湖北武汉人,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市民家庭,在家排行第六。他的父母都没读过书,艰难地经营这个儿女众多的大家庭。也许是吃够了不识字的亏,对于刘艳红的爱读书,父母却是不遗余力;又因为是家中最年幼的孩子,待她读书时,哥哥、姐姐们都工作了,也对她的求学施以援手,让她无忧无虑地徜徉于学海。

  1988年,刘艳红顺利地考入中南政法大学。这一年,中南京政法大学录取了八百余人,在众多的同学中,刘艳红在学习上的争强好胜让她颇受瞩目,尤其是英语成绩,她总是遥遥领先,是同学中最早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后来,这八百学子中,出了两位法学家,一位就是刘艳红,另一位是被同学们称作“天生要做法学家”的她的先生周佑勇。2010年,周佑勇教授获得江苏省第三届优秀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如今,刘艳红也同样获得这两个称号——夫妇接踵获此殊荣,已然成为法学界的一段佳话。

  刘艳红大学毕业后,因学业优异,留任中南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从此开始真正接触到刑法,在张明楷、齐文远等资深刑法学者的教诲下,她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罪名确定的科学性》受到同业好评,并全文刊登于《法学研究》杂志——在这本权威法学期刊上发表文章,是所有法学人的梦想,刘艳红做到了——这一年,她28岁。

  她,让坚韧成为一种美丽

  “学术的乐趣和学术研究带来的荣誉感,让我无法放缓求学的脚步。”刘艳红没有安于事业、家庭的顺利,1998年,刚刚硕士毕业的她在周佑勇的支持下作出了大胆的决定——放弃眼下安稳的生活,北上求学,攻读博士学位。

  回忆这段漫长而艰苦的复习时光,刘艳红夫妇都露出悠远而温馨的神情。

  “考博前夕,我提前一个月去北京,在北京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夜以继日地攻读。”为了考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整整一个月,她在地下室里过着几乎不见天日的生活。士志于道——刘艳红的这番坚韧,最后终于让她成功地踏入北大法学院。在随后16年在治学路上,她也无时不体现出对学术追求的这份坚韧。

  “学术成形的时候,学术个性就很重要,这一点北大对我影响至深。北大的宽容氛围,反而给了我更多的历练。讨论与思考,形成了我独立的学术品格。”在北大法学院储槐植、张文、陈兴良,以及清华大学张明楷等教授的指导之下,刘艳红在法学权威杂志、核心期刊上陆续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并出版了她第一本学术专著。这些,为她在业内初步赢得了声名,并当选为“北京大学首届研究生学术十杰”,成为北大法学院唯一的当选者。

  2001年,刘艳红以全优的成绩通过了博士论文答辩,旋即回到她的家乡武汉,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师从有“北高南马”之称的刑法泰斗马克昌教授。在马教授的指导下,2004年,她以“理性主义与实质刑法观”为题顺利出站。次年,她获评“首届武汉大学优秀博士后”——这时的刘艳红已然是一个成熟的刑法学者,被引进武汉大学法学院,并破格晋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她,一张漂亮的“成绩单”

  采访中,刘艳红对曾经就读、工作过的每个地方、每个人都心怀感激。在这些经历中,她觉得最大的挑战是来到东南大学,协助周佑勇联手组建法学院。2006年,东南大学决定复建法学院,谁能担此重任?东南大学校长易红找到了周佑勇、刘艳红夫妇,重建了现在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刘艳红在东南大学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成为该院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建立了属于她的个人学术立场,并屡获殊荣。

  《实质刑法观》是刘艳红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这本书系统地论述了实质刑法的立场与基本含义,其核心便是“实质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犯罪”论。书出版后,引发学界关于“实质解释论”与“形式解释论”之争论,并由此逐渐勾勒出不同刑法学派的轮廓。2013年,《实质刑法观》获得第六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成为江苏首个社科研究法学类的一等奖。此外,刘艳红所著的《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一书,也被誉为“填补我国刑法理论界空白之作”;所著的《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对刑法解释基础领域重新进行了界定,被学界认为是展现其实质刑法解释问题的研究之作;其专著《罪名研究》获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刘艳红还先后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奖项等十余项殊荣。

  她,藏不住的小秘密

  作为一名青年女法学家,事业与家庭如何兼顾?刘艳红笑着说,夫妻同行,彼此理解。

  生活中的她,时常会暂时放下书本,陪着孩子一起玩耍。这个爱笑的妈妈,最喜欢带着孩子去外面散散步、去影院看电影。

  “我跟别的妈妈没有什么不同,喜欢跟孩子在一起,出门时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她说。

  当记者问她有什么爱好时,她说她没有什么爱好,但他的先生泄露了一个小秘密——她很会唱歌,也很喜欢唱歌。刘艳红闻言,语带遗憾:“因教师职业关系,嗓子用得太多了,所以现在很少唱歌。”

  刘艳红不时提及她的母亲,她的母亲虽然不识字,也不了解她所致力的事业,但年迈的母亲总是叮嘱她:“好好做事,好好做人。”这一句叮嘱,让刘艳红对工作对生活从未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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