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所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解读南京市停车难题治理决议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4-04-12浏览次数:434

2014-04-12 扬子晚报(第A02版)

 


  日前,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南京市停车难题治理的决议》,该文件将在近一段时期,作为南京市解决停车难、道路拥堵等“顽疾”的指导方法,并作为各有关委办局遵照的行政管理思路。

  《决议》认为,治理停车难应由政府单向管理,转向由市场调节,并提出鼓励民办停车场、政府机关错时开放停车位等措施。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邀请《决议》起草人之一、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所执行副主任顾大松对要点进行解读

  要点一:

  部分政府机关错时开放停车位


  《决议》提出,在停车场的建设和运营上,要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其中一个方面,“无特别保密要求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向单位周边住宅小区的市民,错时开放专用停车场。”顾大松说,到政府大院里停车,是未来的潮流。

  记者了解到,在国内,北京、杭州等城市已经采取类似做法,为公众争取更多停车位。在2010年前后,也有专家学者提出南京应当效法。媒体曾探访南京部分区政府大院、事业单位,但很多政府机关都提出两点:一是车位不够用,二是管理难。

  “两点基本是不成立的。”顾大松认为,政府机关的停车场是公共资源,从法理上说,应为公众所用。政府机关开放停车场,也是改进机关作风实实在在的措施。他解释说,“错时开放”也就是在傍晚,机关单位人员下班开车回家后,周围居民可以使用内部的停车位。如果次日上午,居民没把车开走,机关人员到时没地方停了怎么办?“管理办法还是有的。”如果居民私家车超时,可以视作“违停”,由交警依照交通法规开罚单。“在此基础上建立信用机制,例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超时,那么半年不得在此停车。”

  要点二:

  限制市中心建大型停车场


  该方法主要通过治理市中心拥堵,进而避免停车难。《决议》表述为“规划控制城市中心区停车泊位规模,限制在城市中心区找不到停车位的车辆在城市中心区停车,进而合理调控机动车规模。”

  “我们始终有个误区,规划停车场,是为了尽可能满足该区域停车量需求。”顾大松说,这是“将自己陷于被动”、“被牵着鼻子走”,因为“现代城市,停车位数量,永远追不上需求量”,停车位设置满足基本需求量即可。限制停车场,就是向开车人传达一个信息:开车到市中心,并不方便。

  在南京,市中心公交线路密集,地铁干线即将“编织成网”,公共交通资源充足。控往市中心跑的私家车少了,拥堵自然得到控制,停车难也进而缓解。南京地铁高速发展,为地面道路创造出的空间,应主要为公交车、出租车所用。他举例,纽约、东京等国外大城市,人们前往市中心,首选的交通就是地铁。

  要点三:

  民营停车场夜间价格放开


  这个方法可能要让“有车一族”皱眉了。在南京政府制定下的夜间停车价格普遍过低(20点后每小时5毛钱),民营停车场价格一经放开,预示着停车费就要有所上涨。但在顾大松看来,价格放开是停车服务市场化所必须的。“但不一下子就完全放开,我们计划先从尝试放开夜间停车价格开始,再看看效果如何,”但总体的方向,是停车场定价开放,仅需物价局报批,市场化运营。

  《决议》提出该要求的目的,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目前南京既有政府,也有民营的停车场。但停车费都是由政府制定的,所以民营停车场收益不佳,民间资本也不愿意投资停车场。“可以说,南京的停车服务还处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调节非常滞后。”他认为,政府提供政策环境保障,剩下的由市场自我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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