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新华日报(第A08版)
9月1日,南京市所有渣土车因亚青会停运一个月后解禁的第一天,又一辆渣土车吞噬两条人命!统计显示,这是今年发生的第七起渣土车夺命事件。
“夺命渣土车”究竟应该怎么管?17日上午,南京市就《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立法听证会,法律界人士、渣土运输从业人员、市民和专家代表以及旁听人员共40多人,就渣土承运企业和人员“退出机制”、渣土车限速和监管惩处力度、执法检查及其责任追究和公众参与监督等话题展开讨论,踊跃建言献计。
听证会上,南京市城管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长赵桂飞提供了这样一份资料:去年下半年以来,仅南京市级渣土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就检查车辆5.8万多辆次,查扣安全证、通行证均逾3000多本,查扣驾驶证、行车证和准运证分别为1031本、851本和225本,罚款累计384.66万元。但是,疯狂的渣土车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用赵桂飞的话说,就是多拉快跑、擅自倾倒、交通事故、黑车偷运等四种现象“没有杜绝”。
对渣土承运企业和司机的查处力度,成为听证会上观点交锋的“最焦点”。从事渣土运输的南京联顺达公司负责人臧连荣提出,渣土车肇事,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臧连荣认为,一旦渣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等情形,驾驶人员终身被禁止从事渣土运输、企业退出南京渣土运输市场的规定过于严苛,“就像发生了医疗事故,就不让医生从业、医院运营了一样。”
对此,数位听证代表持不同意见。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提出,渣土车已经演变为危及公众安全、导致扬尘污染的一大“公害”,对其立法严管是市民的期待,也是现实的需要。家住雨花台区铁心桥附近的市民代表范建伟表示,“目前的查处力度远远不够,就应该像查处酒驾一样,严惩不贷,我就不信管不好渣土车!”
除了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明确城管、交管、住建等10个政府职能部门职责、真正做到协同执法外,立法的构想和听证代表的共识还有,务必通过GPS等科技手段监控、放大车牌等方式加大对渣土车的行驶和运输进行全过程监管。陈本林律师建议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要从司机到所在单位,再到建设、施工单位乃至政府部门,一查到底予以惩处。其中,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渣土车实行限速行驶。
如何避免渣土车陷入“多拉快跑”以及黑车猖獗的困局?南京市渣土行业协会副会长夏仲良认为,工程建设遇到阴雨天气,可适当延长工期,减少渣土运输“赶工期”的压力。对司机实行保底工资+绩效奖金的方式,不能完全靠绩效工资,以激励司机珍惜工作机会,增强安全意识。
此外,与会代表还普遍赞同将渣土车的管理区域覆盖全市,包括空载渣土车,对黑车要疏堵结合等。陈东升等听证代表均明确提出,应通过114、网站、媒体等公布举报电话,在渣土车身喷印监督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等方式,吸引和推动公众参与监督渣土车。
本报记者 王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