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6 江苏新闻广播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高校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章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被誉为“大学宪章”的章程,引起各方关注。其中,“东大宪章”首次把学生老师的权利提到学校权利前面。
据了解,这份草案包括了13章,首次分两章专门阐述老师和学生的权利。学生受出分觉得冤枉可以申诉,甚至公开辩论,学校建立学生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草案中对大学办学自主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相应的学生培养方案;自主制定各学科、专业招生方案等。
按教育部规定,2014年所有部属学校都要制定章程。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南京地区FM937)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