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6所高校“大学宪章”公示引关注,业内人士解读——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是方向 目前有点难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3-08-15浏览次数:628

2013-08-15 南京日报(第A12版)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6所高校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章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章程引来热议,其中“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解读尤其引人关注。

  “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最引关注

  据介绍,大学章程被称为“大学宪章”,是高校治校的基本法,是大学的基本制度。“目前国内除了极少数民办大学外,公办大学基本没有大学章程。而作为一所现代大学,又必须要按章办事。”参与东南大学章程起草的东大高教研究所所长仲伟俊教授解释,这是教育部要求几所高校制定章程的缘由。

  据介绍,各校的章程系统地从学生、教职工的权益保障,如何界定学校与政府、行政人员与学术人员的关系、尊重和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等方面进行了明晰和阐述。此前有媒体由此解读,高校的行政领导将退出学术委员会。

  “我们公示的章程中,并没有涉及到这一具体内容。”仲伟俊说。“高校章程就像国家宪法一样,是纲领性的,很多方面只是大的条条框框,不会那么具体。” 仲伟俊解释,接下来学校还会制定具体的“学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

  高校“学术委员会”普遍成了“官员委员会”

  高校学术委员会中,行政领导有多少?

  “我们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有27位成员,其中校级领导有8位,处级领导还有若干。”南京一所高校的教授说,老师们都知道,所谓的学术委员会已然成了“官员委员会”、“行政委员会”。

  “普通老师在学术委员会中就是点缀。”一所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也直言不讳,这并不是一两所学校的孤立现象。

  “行政和学术是分不开的。”他介绍,当下高校行政领导运用权力谋取学术资源的现象非常普遍,学校内部分配研究项目等学术资源已经成了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其中“最占便宜的”是那些既有学术身份,又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聪明”的老师很愿意去做行政职务,因为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行政领导,情况就会大不一样。而一些一心只想做学术的老师,很难拿到与学术能力相匹配的学术资源。

  行政领导“退出”目前尚有难度,比重已在降低

  正因为行政职务与学术资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不少高校人士认为,目前“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实行起来有难度。

  “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是理想状态,但就目前高校的情况看,可能性不大。”社会学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邱建新教授说,高校去行政化是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是高校办学不受干扰的前提。但现在国内高校却是一个高度行政化的体制,“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要校领导、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难度大。”

  仲伟俊也表示,“行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目前不太现实。“况且很多行政领导在学术上本来就有很深的造诣,是学科的带头人。”

  不过,记者了解到,已经有不少高校降低了行政领导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和权重。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布了调整后的学校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除分管副校长外,此前进入学术委员会的其他两位副校长以及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全部退出。华中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在此前后也都陆续改组了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行政领导在学术委员会中的比例大幅减少。

  “在国外,行政领导就是一心一意做管理。”南京一所高校行政管理学教授说,这些行政领导并非在学术方面没有造诣,但只要做了管理,学术就会先放一放。“国外的校长、行政人员都有聘期,3年还是5年,期限到了,不被董事会继续聘任或者自己不想干了,还可以重新回到学术领域。”

  本报记者 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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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可依据章程对东大进行监督

  本报讯(记者 谈洁) 昨天的采访中,记者获悉,作为“高校宪章”的大学章程将是高校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与其他高校不同,东大的章程把教职工和学生的责权利放在了最前面。”东大高教研究所所长仲伟俊教授介绍,这说明学校办学以教师和学生为根本和核心。该章程还对学校举办者和学校的关系、学术组织在学校的位置等进行了详细阐述。

  值得一提的是,该章程中还列出了一些有东大个性的东西。比如,东大的校歌、校徽、校史、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对文化的追求,以及学校这么多年来探索形成的学术特色等。

  “公办大学都是用纳税人的钱来举办的,因此必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评估。”仲伟俊说,高校的章程就是社会各界监督高校办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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