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江苏法学会融入大局立潮头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3-08-06浏览次数:669

2013-08-06 江苏法制报(第A01\A02版

这里是人才高地,是学术前沿;这支善创新勇担当的队伍
正源源不断为平安法治建设、为“两个率先”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苏法学会融入大局立潮头


  □本报记者 孙劲松 本报通讯员 周维愚

  法学研究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法治实践、破解法治难题、繁荣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高度重视法学研究工作,多次指示要求省法学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努力在法治江苏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按照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江苏省法学会紧紧围绕全省政法工作大局,坚持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加强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的研究,对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科学民主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贡献智慧和力量。各项法学研究成果不断进入改革层决策圈,省法学会已经成为一支主动参与法治江苏建设实践的重要力量。

  理顺体制 改善结构

  人才学术聚集战略高地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的学术研究“聚集高地”。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介绍,为了实现法学研究能力的整体跃升和全面提高,3年多来,我省扎实推动了省辖市法学会理顺体制、完成换届、建立机构、配备人员和解决经费保障。同时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合理布局、改善结构”的原则,根据法治建设需要和法学研究资源力量分布,积极组建新的研究会,省法学会研究会的数量由7个增加至14个,进一步完善了研究会组织体系,强化了管理,并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使研究会真正发挥了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2011年换届后,第六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担任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近期,他和省交通厅就建立综合交通体系的法律体系构建出谋划策,前后4次参加省法学会举办的“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成为法学会中较为活跃的法学专家。对此,他深有体会地说:“原本高校法学界各自为政,专家教授以个人名义参与的活动比较多,近几年通过组织体系、活动机制建设和完善,省法学会建立起了备受法学界关注的一系列激励机制、评审机制,把省域范围的法学力量整合凝聚在一起,不仅推动了法学界为政法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推动了法治实践、实务层面上发展,还推进了法学人才、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方为南介绍,江苏省法学会先后建立完善了法学研究课题招标机制、合作研究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服务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其中,从2006年起开展课题招标工作以来,共有184个课题组承担了研究任务,其中149个课题组直接为法治江苏建设服务,比率高达81%。通过建立合作研究机制,推动建立了江苏法学理论界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多种合作研究方式。

  胸怀韬略 建言献策

  研究成果推动法治实践

  近年来,江苏省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专门要求“江苏是率先推出‘法治江苏’的省份,法学会在‘法治江苏’建设上大有可为,也应大有作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还就“双百”活动专门指出,“要在提升宣传质量和效果上下更大功夫,充分发挥双百活动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各级领导的重视,给法学会建设和发展以强大的支持,研究课题和成果由此不断进入决策层,成为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参考。”省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华仁介绍,仅2012年省法学会重点就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和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组织了招标课题组36个,选立了“社会管理水平法治标准研究”、“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组织法治化研究”、“江苏构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研究”等一批重点课题,众多实践理念和对策举措被吸纳进了《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

  据了解,2012年江苏全省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就达487项,被省辖市以上立法、司法、执法机关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329项。此外,13个省辖市法学会2012年共组织会员承担地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法学研究课题310个,在各类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528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1923篇,出版专著达50部。

  “省法学会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合作开展地方立法课题研究,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其中不少研究成果被江苏地方立法吸收。”既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也是省法学会副会长,知名法学专家刘克希对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咨询相结合的成效颇有体会。他介绍,《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立法中都倾注了我省法学专家的心血。

  此外,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和南京大学吴英姿教授关于大调解机制与法院调解的建议,对法院系统相关制度的出台产生了积极效应。无锡市法学会通过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立法研究”,推动该市出台了全国首个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江苏省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应用研究》,则设计了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指标,成果内容多处被吸纳进《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率全国之先。

  拨开面纱 直面现实

  法学会幕后走向前台

  为了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扩大法学会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面向社会的各种论坛、讲座活动,让江苏法学会“拨开了神秘面纱”,走向了法律人群体的“前台”。

  “作为在全国较为活跃的省级法学会,我们的各项活动可谓精彩纷呈。”省法学会副会长吴乐勇介绍,仅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等联合举办的“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就已经举办了五届,还与上海、浙江法学会共同举办“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活动,先后有数十位全国知名法学家参加,征集论文5000余篇,受众群体达万余人。

  2008年以来,我省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成功实现了进入省、市理论学习中心组,进高校,并向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干部群众延伸,共组织报告会128场。其中,“双百”活动还于2012年正式纳入法治江苏建设总体布局后,一年来举办的“双百”报告会就达49场,近5万干部群众接受了法治理念教育。省法学会还通过举办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提高了法学家对法学会的“向心力”,大力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省法学会还与省教育厅等共同举办了四届“律苑星辉”江苏高校法律人风采大赛,为全省高校法学院系搭建了青年人才培养交流与合作的桥梁。

  我省法学会近年来所呈现出的“繁荣生态”,与省委、省政府全力推动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大局是密不可分的。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认为,通过各种创新举措,法学会已不再仅仅满足于“建言献策”,还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自觉做到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情,理论联系实际,服务法治实践,为推动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水平不断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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