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7 现代快报(第A6版)
高速公路免费 该由谁来埋单
专家齐聚东大热议“高速收费”,有人认为:如果企业无法收回投资,政府应赔偿;如果只影响利润,企业自行承担
高速公路免费该由谁来埋研讨会现场
近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引发公众热议。5月25日,来自国内外的专家齐聚东南大学,展开了一场有关公路收费问题的研讨会。节假日高速免费,延长收费年限……这些话题再次成为专家们的讨论热点。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文/摄
焦点
高速免费
谁来埋单
本次意见稿中,最引人争议的条款就是:“国家实施免费政策对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有网友称,老百姓空欢喜了一场,本以为吃到了免费午餐,可最后埋单的还是自己。
另一个方面的现实是,自打免费政策推行后,就不断有公路经营者“哭穷”,还有人说“政府请客,企业埋单”。
也有专家提出,“适当延长”本身就是个不确定的表达,对于经营公司的损失,应有明确的计算方法。
可归根到底,免费通行的“债”,到底由谁来还?参与本次研讨会的一名专家认为,这一政策导致经营公司无法收回投资总额的,构成的损失,政府应赔偿,但如果仅表现为利润减少,就只能算作政策性风险,损失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认为,假如实行这种“后付费”的形式,就等于把“债”转移到老百姓头上,与其这样,倒不如干脆取消免费政策。而免费政策此前对公路经营者造成的损失,政府可一次性埋单。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有关“延长收费”的条款有些不合时宜。“因为节假日免费通行,并不能确定高速公路在一个更长的时段内,肯定受到了损失,这时就开始谈补偿,不合适。”
焦点
节假日免费
有专家说不
高速节假日免费放行,许多驾车人在叫好时,也在为拥堵等问题而烦恼。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虞青松对这个政策持肯定态度,“未来,公路总是要免费的,节假日免费就是第一步。”虽然有经营者抱怨,但公路有一定的公益性,不能完全将经营企业看做普通的企业。
赵坚就对“节假日免费政策”持反对态度。“一个面向社会公众的政策,首先要公平。”他认为,这一政策主要对私家车主有益,但大客车、货车司机却没享受到,最终全社会都要为该政策埋单,“不公平”就表现在这里。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研究员李玉涛说,目前关于收费公路的舆论多是驾车人的声音和利益表达,但就社会公平而言,流动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不应是机动化群体的特权。
焦点
通行费支持养护费
究竟可行不可行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高速公路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有人说,按这规定,收费公路可能很难有免费的那一天。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博士后王志伟是赞成用通行费支持养护费的。“这只是一个过渡期。”他认为,在以往的高速公路收费中,养护费也是涵盖其中的,而以后,用以支持养护费的通行费征收标准和此前不同,比如以前过卡口要交20元,那时候只要几元就行了。等财政部门有了足够的资金,这部分通行费也就能取消了。
但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虞青松认为,养护费成为征收通行费的法定内容,涉嫌违反上位法《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公路法》规定,国家采用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但没说可以通过收费的方式征收养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