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先看病后付费,央视报道后卫生部随即否认——全面推广没那么简单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3-02-20浏览次数:631

2013-02-20 南京日报(第A06版)

       【新闻提示】“‘先看病、后付费’今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广”——前晚,看到央视播出这条消息时,不少人难免一阵激动。

然而昨天上午,卫生部就否认了这条消息。该部表示,这一模式仍在试点,现在并不具备全面推广的条件。

一夜之间峰回路转,逼真地反映了这一起源自山东一家小医院的创新经验面临的前景:好事,但并不好做。

“先看病、后付费”源起一家小医院的探索

东南大学医学院教授张晓告诉记者,“先看病、后付费”起源于山东一家小医院的探索,后来在山东和部分省市推广。而其最初的考虑是吸引病人就医。

2010年,济宁兖州市第二医院和兖州市中医院合并,当时医院欠债近7000万元。而上一年,原兖州二院全年业务收入仅为2900万元,编制床位400多张,但住院病人仅200人,大量床位闲置,医院发展十分困窘。

为摆脱困境,该院决定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吸引病人。医院不再要求医保和新农合病人等缴纳住院押金,在出院时再缴清自付部分费用。一时难以缴清的居民,还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在1到2年内还清。

“先看病、后付费”的效果好得出乎意料。2010年,兖州市中医院全年业务收入4600万元,2011年猛增到9100万元,床位几乎全住满,90%以上的病人“先看病、后付费”。而医院原先担心的大量逃费现象也没有出现。

“兖州经验”获得了卫生主管部门的重视。去年6月1日起,山东在全省1256家基层医院推广“先诊疗、后付费”做法,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部分医院推行这一模式。在今年1月发布的《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中,卫生部明确要求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试点工作。

全面推广没那么简单

“这是一种很好的做法,体现了医疗卫生服务救死扶伤的本质,也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应该早些推广。”南京医科大学纪委书记冷明祥说。

然而,当央视等媒体报道“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将全面推行”的消息后,卫生部却迅速予以了否认。昨天上午,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通过新华社表示,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卫生部仅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

“‘先看病、后付费’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病人,但会不会带来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院长刘乃丰表达了他的担心。

张晓认为,对大医院来说,最担心的仍是逃费太多了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目前,“先看病、后付费”仅在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取得比较明显的成功,而在山东一些三级医院则遇到了障碍。对小医院而言,平均住院费用低、医保报销比例高,自付部分一般只有一两千元,患者有能力承担,为这点钱上医院的“黑名单”也不值得,因而逃费风险小。但大医院不同,病人自付部分常常达数万甚至数十万元,逃费风险很高。据悉,在目前“先付费、后看病”的前提下,南京某些大医院每年的医疗欠费都要达到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在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旦改成后付费,会产生多大的欠费规模很难预料。

另一方面,张晓表示,现在大量病人是异地就医,报销水平并不统一,省与省之间也没有联网结算,这些都会成为全面推广的障碍。

有赖于征信体系建立和医保制度完善

“如果说为体现公益性而实行‘先看病、后付费’,那政府应对欠费进行‘托底’。”张晓说。但现实是,这一块损失是由医院自己承担,这就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将费用转嫁到其他患者头上。

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建立一个解决欠费的机制,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在欧美发达国家,医疗欠费是对个人诚信的严重伤害,因而患者故意欠医院钱的情况很少,医院也不用为此操心。

张晓则认为,在全面推广“先看病、后付费”之前,应完善医保配套措施,首先医保部门应先衔接好,异地就医病人按什么比例报销。此外,以新农合病人为例,即便先付费,他们也要预先垫付所有费用,然后再回当地新农合报销。他认为,类似新农合异地就医的即时报销问题,更应该得到优先解决。

记者了解到,我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已经在门急诊试点“先诊疗,后付费”,该院与中国银行签订了银医互联责任书,由中国银行来充当“担保人”。省人民医院今年也将与银行合作推行。

本报记者 查金忠

为便民,

江苏已开展门急诊“先诊疗后结算”

我省自2010年开始已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在门急诊开展“先诊疗后结算”,不过与山东试点的“先看病、后付费”不同,它更多的是着眼于医疗便民。

很多人有这样的经验,在门急诊看病时,要抽血或做其他检查时,都要先请医生开检查单,然后拿着单子去排队缴费,缴完费回来再做检查,不停地往返于诊室、检查室和收费窗口之间,每个流程都要排队,看病时间特别长。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想希望通过医院服务流程改造,提高病人就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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