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不仅要重罚,还应问责 专家建议控尘要动用行政手段

发布者:许启彬发布时间:2013-01-30浏览次数:394

2013-01-30 南京日报(第A02版)

      本报讯(记者 江瑜) 本月26日,南京市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发布橙色预警,根据预警等级,相关单位必须加大控制扬尘力度,然而我市一些工地仍在全裸施工制造扬尘。昨天记者采访环保专家时,专家建议,控制扬尘除了罚款,还应动用行政手段。
       本月27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我市部分在建工地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和以前相似,几乎每个工地都存在控尘不力的现象。当天,执法人员对一家工地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记者昨天也走访了安德门、小行附近的几处工地,发现这些工地内,道路没有硬化,泥土裸露,进出工程车辆也没有进行冲洗。
       一边是空气持续污染,一边却是工地无视预警,对此,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杨林军认为,原因就在于处罚还不够重。他说,南京现有的扬尘管控主要是依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前不久出台的《南京扬尘污染防治考评办法》。在这些规定中,对扬尘的处罚相对较轻,数万元的罚款对于投资上亿元的建设项目来说,根本不能触动建设方的神经。另一位业内专家认为,管理扬尘还应该动用行政手段,控尘不力应该问责,且要绝对严厉,“扬尘管不好,相关责任人要丢工作、丢官职,这样才能让相关部门更加重视。”
       据悉,我市现有2000个在建工地已经在逐一登记、确定责任人,哪个工地在抽查中被发现控尘不力,责任人要追究失职责任。
       另悉,由于近期空气质量持续污染,黄标车禁行时间临时调整为全天24小时。近两天,市环保局和市机动车排气监管中心正在我市各个进出城路段加大机动车尾气抽检次数,目前,已抽查机动车7000余量,对其中400多辆环保不合格车辆进行了处罚。环保部门抽查机动车尾气将和交管部门联合行动,发现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或黄标车闯禁区,交管部门将当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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