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25 新华日报(第C03版)
作为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目前江苏老龄人口已占全省人口的18%,“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日益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如何才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密织一张养老的社会关爱和保障之网?委员们纷纷提交提案聚焦“老吾老”。
居家养老,亟待“釜底加薪”
“机构养老目前只能承担2%的社会需求,大量养老服务需要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来承担。”致公党省委主委麻建国委员调研后认为,居家养老服务将是今后社会养老的主体模式。而我省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扶持政策滞后、市场化程度较低、服务队伍难以保证、社区医疗服务有待整合等诸多问题。
为此,致公党省委在集体提案中建议,应建立政府主导、适应市场要求的居家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将社区养老作为解决民生问题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建立完善居家养老资源共享共用制度。同时,尽快研究制定民间资本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办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会员制试点工作,把政府补贴与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解决居家养老资金不足问题。此外,还应改革社区医院单一的服务模式,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挥社区医院网点多、就医及时方便的优势,解决养老服务中心缺乏正规医疗保障问题。
健全保障,解老人后顾之忧
省政协委员、宿迁市政协主席卜平说,在家庭结构呈“421”倒金字塔的压力下,相当多的家庭子女已无力承担起赡养老人的重任;社会化养老能力不足,养老床位缺乏;多数老人收入不高,农村老人养老金更少,无法解决自身养老。
卜平建议,对于城镇老年人,应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对于农村老年人,应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并尽快建立对居家养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专项护理补贴制度。“一句话,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形成人人参与的人口老龄化保障体系。”此外,要加大对老年人疾病救助投入,提高老年人医保补偿标准,扩大补偿病种范围,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改善基层医疗服务,如开设家庭病床、培训家庭护理人员、送医送药上门、组建传呼医疗组等,方便老年人就医。
给“失独”老人特别的爱
“除了对生活、健康的关怀外,老人最需要精神上的关爱。”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副主委吴晓蓓说,应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心理咨询等亲情服务,让孤独的老人身有着落、心有依靠。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尹立红委员调研发现,我省“失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中,49周岁以上有2.9万余人。目前各地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偏低,帮扶的政策还有待进一步衔接、完善,“失独”家庭父母没有被纳入到民政重点保障人群并享受相关待遇。
民进省委在集体提案中建议,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失独”家庭老人可参照“三无”和“五保”对象,就地就近免费安置在养老机构生活。同时,要更加注重对“失独”家庭父母的心理慰藉和精神关爱,建立完善与“失独”家庭老人的亲情联系、牵手服务等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
“我省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养老网络平台建设仍需逐步完善。”民盟泰州市委主委董勤委员对记者说。
民盟集体提案建议,应以信息化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区互通互联并纳入政府数据库管理,全面掌握养老服务的发展状况、服务资源和工作动态,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董勤委员建议。
吴晓蓓提出,政府还应加大扶持,鼓励科技创新更多面向老年产业。“通过物联网技术,一个挂在胸前的小设备,可以把老人的健康情况随时通报给子女。在科技服务老年生活方面,我们还可以有更大作为。”
本报记者 宋金萍 耿 联 郁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