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东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基本结束,1月5日,东南大学在九龙湖校区举行了新一届中层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50多位中层党组织负责人郑重地向党委书记易红呈交了“责任书”。仪式由东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京南主持,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刘波、副书记刘鸿健参加了仪式。
《责任书》明确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同时确定了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学校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严格执行《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委员开展工作,认真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生活,推进党务公开,抓好教风学风建设,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激发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责任层层传导、一级抓一级”的工作目标机制,将责任划分到人,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为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张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