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我校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在四牌楼校区老图书馆242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郭广银、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少华代表双方单位签字。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京南主持了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郭广银、刘京南、王少华分别发表讲话。郭广银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建设是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和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是学校党委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她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借助于“校检合作”平台,强化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业优势,落实好“校检合作”协议所明确的各项工作,在检察机关的指导、协助下,不断取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成效。
刘京南副书记介绍了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他强调学校和检察院合作共建,就是要充分发挥校检双方各自的职能优势,共同致力于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工作。他希望我校与检察院在“合作共建”的平台上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王少华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我校多年来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成功做法,希望双方深化共识,携手预防,完善“校检合作”开展预防工作的机制;强化措施,共享信息,充分发挥专业化预防优势;密切协作,防患未然,推动校检共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张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