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和16日,我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讨论2009年度学校教职工大病互助基金的运行情况,确定了2009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补助金额及公费医疗范围外全自费部分的补助比例,并对未来我校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了深入地探讨。
据悉,今年的核算工作是首次依照修改后的《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2008]151号)来执行的,即每年患大病的教职工在校公费医疗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补助标准不变,在校公费医疗范围外的全自费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也可以申请补助,其补助比例根据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经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讨论后确定,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另外经审批同意个人获大病医疗互助补助的年度最高总额不超过18万元。
经校财务处统计,2009年度我校教职工缴存的大病医疗互助金额为114万余元,学校补助40万元,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总额为154万余元。2009年全校共有400余名教职工提出了大病补助的申请,经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的审核,共有341名教职工将获得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的补助,补助金额为149万余元,其中公费医疗范围内自费部分共补助104万余元,公费医疗范围外全自费部分经核算后按照20%的比例予以补助,共补助45万余元,个人最高补助金达到7.99万余元。
据介绍,此次补助工作总体上保证了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的收支平衡,既为我校患大病、医疗费用较高的教职工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困难,又保障了我校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丁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