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和文化活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作坊 第六十五期: 内在理由与道德规范性

发布者:李震发布时间:2015-04-27浏览次数:1520

主  题:内在理由与道德规范性
主讲人:孙会娟 博士, 东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讲 师
        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
评论人:刘  作 博士,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讲 师
主持人:张学义 博士, 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讲 师
时  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18:30--21:00

地  点: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高级学术会议中心(文科楼A楼五楼)

内容摘要:

    在当代道德哲学中,伯纳德•威廉斯的“内在理由”论引起了巨大争议,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争议来自克里斯蒂娜•考斯嘉从一种康德主义的立场所提出的异议。然而,与许多其他哲学家(比如以约翰•麦克道威尔为代表的外在理由论者)不同,考斯嘉并不反对威廉斯所提出的内在理由模型,而且也自称是在为某种形式的内在理由论进行辩护。不过,这样一来,就往往不易察觉考斯嘉的康德式的内在理由论与威廉斯的内在理由论之间的区别以及争论背后的问题实质。笔者试图通过辨析这两种观点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来表明这种区别主要来源于他们对作为理由承载者的“自我”有着不同的预设,从而在理由到底“内在于”何种类型的行动者这个问题上,给出了不同的看法;而这种对“自我”的不同预设,又进一步地来源于他们对实践理性的内容所具有的不同理解。通过分析威廉斯和考斯嘉在“内在理由”问题上的论述和交锋,阐明二者在这一争论背后的深层差异,来表明威廉斯的“内在理由论”对于道德规范性问题的另一种回答。
* 欢迎有意作为主讲人或评论人参与下学期研究作坊的师生们报名。

主办: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青年教师发展促进会 
协办:东南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哲科系,社会学系
联系人:张学义 老师,何志宁 副教授 博士
邮  箱:
zxynj0928@126.com(张学义),
025-5209095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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